2006年3月28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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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工厂”守门人被处天价罚金
付中

  为了挣每月500元的工资,59岁的唐大爷帮一个“工厂”看了3个月大门,结果稀里糊涂地卷进一起特大制造假烟案,被法院日前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缓刑,同时并处罚金80万元。但判决之后,唐大爷并没有被80万元的巨额罚金“吓倒”,而是在家人的迎接下欢天喜地地回了家,同时表示“服从法院判决”。
    
    假烟工厂被端看门老人“落网”
    2005年5月20日下午,北京大兴警方会同烟草专卖局,在大兴榆垡镇南庄村查获收缴制烟机3台,“官厅”、“叼羊”等8个品牌的假烟64.08万支等物,同时将工人杜某等人及59岁的看门人唐大爷一并抓获。
    根据账本记录,警方推算出这家“假烟工厂”的日生产能力达150万支左右。根据审查认定,去年3月至5月间,杜某等人在假烟厂做工期间,共生产假冒“北戴河”等品牌香烟2465万余支,价值人民币160余万元。
    
    只为月薪500元换来罚金80万
    为唐大爷出庭辩护的北京市三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说,唐大爷其实只为制假烟“工厂”看过3个月大门。虽然说好每月工资500元,但“东家”只支付了其中的2个月工资1000元,尚欠一个月的工资未结。在法庭上,唐大爷和“工厂”工人们分别以自己只是看门人、杂工为由为自己作出辩解。
    但是,经过审理,大兴法院认为,工人杜某等人在生产过程中以次充好,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60余万元,其行为已构成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。唐大爷明知院内生产假烟,仍为其看守大门,其行为亦应按共犯追究刑事责任。据此,唐大爷等人分别被法院以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缓刑,同时被分别处以80万元罚金。
    
    虽遭“重金”处罚被告人表示满意
    在开庭审理当天,站在法庭上的唐大爷因为从来没见过这种“阵势”,吓得老是哆嗦。但听到判决时,唐大爷和他的家人们却乐了,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,不会上诉。
    “被抓以后,唐某一直被关在看守所里。宣判缓刑后,唐某当天就被家人从看守所里接走了,他和家人都显得很高兴。”承办法官李秀芹这样说。“被关了半年多,这下有了自由了,他当然高兴了!”唐大爷的辩护律师刘伟称,虽然法官判老人要支付80万元的“天价罚金”,但根据目前的司法现状,关于罚金的判决部分不过是张“空头支票”,只要唐大爷确实没钱,法院也没法进行相应的追缴。
    
    法官细说罚金刑执行有司法空白
    时至今天,早已超过了“判决10日内”的罚金追缴期限,但唐大爷等5名涉案人员仍未向法院缴纳过一分钱。
    法官李秀芹说:“罚金的数额,是根据犯罪金额的多少,按法律规定,按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来的。因此,无论唐某等人的经济条件如何,80万元的罚金数额都是确定的。”讲述完罚金的“产生过程”,李秀芹还坦言,由于在刑事案件罚金刑执行的具体规定上存在着许多司法空白,目前各法院在执行时都遇到很大困难,极难执行完毕。
    “很多人不怕巨额罚金,尤其是外地人,因为他们的流动性很强,他们服刑后就很难再联系上了。”